雙相情感障礙的類型:症狀、成因與持續時間

雙相情感障礙的類型:症狀、成因與持續時間

情緒相關問題可能因過多或缺陷而出現,也就是因為情緒低落或情緒高漲的經驗。

雖然我們的情緒會因多種情況而波動(甚至整天),但這種波動通常在正常範圍內。有時,這些波動會被放大,甚至影響患者的日常生活,並造成患者不適,這正是雙相情感障礙中常見的情況。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請繼續閱讀Psicología-Online的這篇文章,我們揭露了雙相情感障礙的類型及其症狀。

雙相情感障礙的發作及其症狀

雙相情感障礙是指以輕躁症、躁狂和/或重度憂鬱發作的開始為特徵的情緒障礙。這些發作會隨時間快速交替。

重度憂鬱發作

重度憂鬱發作至少持續兩週。在此期間,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DSM-5)診斷分類,可能會出現以下症狀。

  • 情緒低落。
  • 對所有或幾乎所有活動都缺乏快樂和/或興趣。
  • 體重增加或減少,和/或食慾減退。
  • 失眠或過度嗜睡。
  • 躁動或精神運動遲緩。
  • 疲勞或能量流失。
  • 過度的罪惡感和/或自我價值感低落。
  • 注意力和/或做決策的能力下降。
  • 自殺意念和/或反覆出現死亡念頭。

輕躁期

如果在重度憂鬱發作中情緒異常低落,那麼在這發作和躁期中,情緒也會異常高漲、擴張或易怒。這個人精力充沛,並增加活動量。此種情況下的持續時間比重度憂鬱發作短,因為只需連續四天即可。

DSM-5 對輕躁期的分類所提出的症狀如下:

  • 自尊心提升或自我偉大的感覺。
  • 睡眠需求減少。
  • 他比平常更健談。
  • 他呈現的是思想飛躍,或以主觀經驗呈現,讓思緒高速流動。
  • 他很容易分心。
  • 心理運動性躁動或目標導向活動增加。
  • 過度參與可能帶來負面後果的活動(例如強迫性購物、冒險性行為等)。

躁期發作

如前所述,這集情緒也異常高漲。在這種情況下,發作必須至少持續一週。與輕躁期發作不同,此發作嚴重到足以改變社交或職業功能,甚至需要住院治療。

最後,如果發作有精神病特徵,則可排除輕躁症,並被視為躁狂。

雙相情感障礙的分類

雙相情感障礙有多少種類型?雙相情感障礙被納入DSM-5及ICD-11分類(世界衛生組織)。在這兩種分類中,我們都找到五種類型:

  1. 第一型雙相情感障礙。
  2. 第二型雙相情感障礙。
  3. 循環性情感障礙。
  4. 其他特定雙相情感障礙或相關疾病。
  5. 其他未特別說明的雙相情感障礙或相關疾病。
  6. 躁鬱症及相關物質/藥物引起的疾病。
  7. 躁鬱症及因其他醫療狀況引起的相關疾病。

前三個問題將在下文討論。

以下兩種患者包括那些表現出雙相情感障礙症狀,但因某些原因(專業人員可能未說明)未符合所有診斷標準的患者。

在DSM-5中,還新增了兩類:因物質引起的雙相情感障礙及因其他醫療狀況引起的雙相情感障礙,視症狀是否由物質或藥物攝取引起,或是矯揉造作由某種疾病引起。

第一型雙相情感障礙

第一型雙相情感障礙的特徵是躁狂發作的出現,在此之前或之後,可能同時出現輕躁症發作和重度憂鬱發作。

這類疾病又依據目前或最近出現的發作進行分類:

  • 最近一次輕躁期發作。
  • 最近一次躁狂發作。
  • 最近一次憂鬱發作。
  • 最近一次發作未具體說明(當符合上述任一條件時,除持續時間外)。

第二型雙相情感障礙

診斷此類雙相情感障礙時,必須有一次或多次重度憂鬱發作的病史,且有輕躁症發作的存在或病史。在這種雙相情感障礙中,沒有躁狂發作。就像躁鬱症I型一樣,最近一次發作可以被分類為輕躁症或重度憂鬱症。

循環性情感障礙

循環性情感障礙的運作方式類似雙相情感障礙,會出現情緒異常高漲和異常低落的發作。在這種情況下,出現輕躁症和憂鬱症狀,但不符合發作的標準。症狀持續兩年,至少有一半的時間,且從未連續超過兩個月消失。症狀會造成臨床上顯著的不適或社交、職業或其他功能障礙。

第三型雙相情感障礙

無論診斷分類中提出的疾病為何,似乎對第三種雙相情感障礙的存在已有某種共識。雙相情感障礙III型涵蓋有雙相情感障礙家族史且僅在抗憂鬱藥治療期間出現輕躁症和/或憂鬱症的患者(González Parra等人,2007 [3]),因此發作多由藥物本身引起。

快速循環

除了診斷外,若過去十二個月內出現至少四個情緒發作(間隔至少兩個月或極性改變),則可新增「快速週期」的指定詞:重度憂鬱發作、輕躁症發作及躁狂發作。

本文僅供參考,我們無權做出診斷或建議治療方案。我們誠摯邀請您前往心理學家處,針對您的個案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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