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在鄉村和城市環境中都可能造成毀滅性影響。火災會摧毀一切,並可能帶來物質、個人和社會的後果。
在許多場合,火堆背後是人的手,無論是有意還是疏忽。談到故意行為,我們可以找到多種原因導致一個人縱火。我們通常稱這些人為「縱火狂」,但你真的知道什麼是縱火狂嗎?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討論了縱火癖:它是什麼、症狀、特徵與治療方法。
什麼是縱火癖?
無論是美國精神醫學會的心理學詞典還是ICD-11分類,縱火狂的定義都被描述為反覆無法抵抗引發火災的衝動。
縱火癖是一種心理疾病,被納入主要診斷分類:美國精神醫學會的DSM-5及世界衛生組織的ICD-11。在DSM-5中,它被歸類為「衝動控制與行為的破壞性障礙」類別,而在ICD-11中則歸類為「衝動控制障礙」。
所有縱火的人都是縱火犯嗎?不一定。將縱火症視為一種疾病,必須符合一系列標準才能被診斷。以下我們將告訴你所需的特殊症狀與特徵。
縱火癖的症狀
為了揭露縱火癖的症狀,我們遵循DSM-5分類中的標準。讓我們來看看它們是什麼:
- 重複、蓄意及故意縱火:此標準排除過失縱火。該人必須故意引發多起火災。
- 火災開始前的緊張或興奮:當事人在點火前感到興奮,這會讓他們更想做。
- 對火的興趣:縱火犯對火及其周遭的整個情境有特別的興趣。他們對引發火災的後果、用來撲滅火勢的手段動員等感到好奇和/或被吸引。
- 縱火的快感:縱火犯在縱火時,並非感到不愉快的情緒,反而感到愉悅、滿足或如釋重負。當當個人目睹或參與其後果時,情況也會相同。
- 缺乏明顯的縱火動機:一個人可能因各種原因故意縱火,例如經濟、社會政治或宗教理念、個人恩怨、破壞行為等。在縱火狂的情況下,這個人完全沒有這些意圖。在他們的行為背後,除了因火災引發而感受到的愉悅與興奮外,沒有其他其他興趣。
- 缺乏其他精神疾病:縱火案無法用其他障礙(如行為障礙、躁狂發作、反社會人格障礙、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礙)來解釋。
縱火狂的特徵
縱火癖並不是一種常見的疾病。事實上,有些研究已經嘗試過,參與者很少能被診斷為縱火狂。由於在實驗環境中,通常發現與縱火狂共病的疾病,因此很難找到診斷分類中所述的縱火犯特徵。
根據《精神病理學與心理障礙手冊》縱火狂的特徵如下:
- 這種疾病似乎從青少年時期開始,並傾向於慢性化。
- 男性的患病率似乎高於女性。
- 這在智力低於正常的人中較為常見。
縱火狂的治療
縱火症的治療包括藥物使用與心理治療,其中我們強調認知行為療法。
- 藥物:選擇性血清素再攝取抑制劑、鋰鹽、抗癲癇藥物、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及抗雄性激素。
- 認知行為療法:似乎在介入此障礙方面展現出希望。其目標是在多個方向工作,特別是在識別火災引發前的興奮階段、尋找並修正非理性想法、裝備及/或改善患者的自我控制策略等。
本文僅供參考,我們無權做出診斷或建議治療方案。我們誠摯邀請您前往心理學家處,針對您的個案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