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是一種心理結構,其定義多種多樣,但它們都指向人的一組內在和穩定的品質和特徵作為構成要素,這些品質和特徵被稱為特徵,並通過行為表現出來。這組特徵從何而來?人格是遺傳的還是後天習得的?在這篇文章中,您將發現人格形成的秘密。
根據 Costa 和 McCrae 的大五因素模型的人格維度
以 McCrae 和 Costa 的大五因素 (MCF) 模型為參考,該模型假設人格可以用一組主要、穩定和一致的特徵來解釋,這些特徵根據定義構成了永久的思維、感覺和行為方式,在五個因素中每個因素的最大和最小極端之間可以指出廣泛的可能特徵:
- 神經質或情緒不穩定:範圍從攻擊性、敵意、衝動和焦慮,到平靜、平衡、同理心和寬容。
- 外向性:它是建立和維持社會關係的重要因素,它包括從善於交際、風趣、友好和深情的人到疏遠、孤僻、清醒和矜持的人。在這裡,您將找到內向和外向之間的區別。
- 對經驗的開放性:表示在面對習慣和例行公事時願意採取新行動,願意尋求新想法和接受新價值觀。它的範圍從原創的、富有想像力的和好奇的行為,到傳統的、平淡無奇的和冷漠的。
- 親切:定義為願意信任他人,坦率、無私、善良、善良和放縱面對易怒、無情、報復和粗魯。
- 責任感:指對自己和他人的義務感和責任感。範圍從盡職盡責、有組織、信任和有愛心的人到疏忽大意、雜亂無章、不信任和粗心的人。
人格的形成
既然我們已經將人格定義為一組特徵,那麼要解決的問題將是描述一個特徵是如何形成的。這項工作涉及兩個相輔相成的大腦結構:一種生物結構,決定了人思考、感覺和行動的潛在能力; 而心理學則指定了特定思想、情感和行為的內容,以回應他們與環境的習慣性關係所產生的環境刺激(因此,人格將是他們的生物學和他們的傳記相關聯的結果)。
人格的生物結構
大腦的有機和功能結構構成了心理過程的物理支援,這些心理過程為感知自我和與環境建立關係提供了必要的心理能力,解釋來自它的刺激並選擇對它們的反應。這種結構在特徵形成中的重要性可以從其異常導致人格障礙(例如偏執狂、反社會、強迫症或邊緣型)的情況下看出。
大腦結構和性格特徵
事實證明,與焦慮、條件性恐懼或避免傷害相關的特徵與杏仁核和血清素能系統的更大活動有關,而衝動、尋找新感覺或精神病主要與紋狀體和多巴胺能系統有關。
大腦與人格的關係
考慮到性格反映了一個人的思考、感受和行為方式,使這些功能成為可能的大腦結構位於認知、情感和運動系統中;它們的形成、組織和功能由人的遺傳特徵(基因組)決定。從這個意義上說,行為遺傳學的一個基本前提是,任何可觀察到的心理特徵,例如人格特徵,都是遺傳編碼的。同樣,德國心理學家漢斯·艾森克 (Hans Eysenck) 表示,人格變數具有明確的遺傳決定性,包括特定的生理和荷爾蒙結構,並且可以通過科學實驗進行驗證,得出結論認為它是一種人格的心理生物學模型。
這三個大腦系統在構建人格特質中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以下能力:
- 認知系統:解釋和評估環境中事件的能力(推理)以及感知這項工作產生的自身心理狀態(內省)的能力。
- 情緒系統:識別和表達自己情緒(情緒化)、接受他人情緒並分享情緒(同理心)的能力。
- 運動系統:考慮到刺激發生的情況,對所呈現的刺激(衝動)做出適當反應的能力。
大腦化學和存在方式
我們利用這些能力來處理從環境中接收到的資訊,以便了解我們周圍的世界並選擇如何與之建立聯繫。信息處理和傳遞的一個基本因素是神經遞質和突觸受體的類型和濃度,它們在參與形成某種特徵的認知、情感和運動過程中充當介質。
例如,低水準的血清素與情緒調節不良(心境惡劣、攻擊性、喜怒無常、消極的想法等)有關,低水準的多巴胺與社交焦慮、冷漠、快感缺乏等問題有關,而高水準的血清素與過度覺醒、亢進和過度社會化有關。
激素(尤其是甲狀腺和腎上腺)也參與其中,因此身體、情感和精神上的冷漠可能是由於兒茶酚胺水準低(腎上腺素和去甲腎上腺素)或甲狀腺激素水準低所致,最外向的人兒茶酚胺水準高,而最內向、安靜和平靜的人兒茶酚胺水準較低。同樣,好鬥者的特徵行為與較高的睾丸激素水平之間存在密切關係。
這些能力在任何人身上都可用,但它們對他們人格的形成沒有同等程度的貢獻,因為每種能力的潛力和發展程度因人而異(這取決於基因組)。實際上,決定能力的是解釋刺激、評估刺激和選擇反應的特定方式的傾向或傾向,這些方面是形成特徵的基礎。
因此,強大的認知能力會導致對自信、自給自足和自我控制的特質的傾向,然而,能力的降低會導致對謹慎、退縮、不安全或不信任的特質的傾向。同樣,高情緒敏感性會引導它去追求社交、善良、團結和情感的特質,而低情緒敏感性會引導它去追求侵略性、不寬容或專制主義。在高衝動或低衝動的情況下也會發生同樣的情況,這將使人們傾向於主動反應(進取、不安、不耐煩)或被動反應(順從、冷靜、冷靜)。
氣質:性格的遺傳部分
這種遺傳起源對一種或另一種特徵的傾向或傾向構成了氣質的基礎。根據心理學家和遺傳學家阿諾德·巴斯 (Arnold Buss) 和羅伯特·普洛明 (Robert Plomin) 的說法,氣質將是“遺傳的人格特徵,從出生就存在,並且具有更大的遺傳基礎”。通過因數分析,兩位作者確定了氣質的三個維度,可以在這些維度上談論遺傳影響:
- 情緒化與冷漠。情緒化的人很容易被激起,並且比冷漠的人反應更強烈。
- 積極對抗昏昏欲睡。與節奏較慢的昏昏欲睡的人相比,活躍的人通常很忙,很匆忙。
- 社交與分離。善於交際的人會尋找他人並喜歡與他人在一起,但分居的人往往更喜歡獨處。
此外,巴斯建議,氣質被認為是人格特徵的一個子集,由生命第一年的表現、後來的毅力和遺傳傳遞來描述。情緒化、活動性和社交能力是滿足這些衡量標準的三種性格特徵。遺傳的東西往往適合氣質的每個維度的特定範圍。
人格的心理結構
如上所述,生物結構定義了給定特徵範圍內的行為傾向,但它並沒有指定或確定面對呈現給我們的特定刺激時要遵循的行為。例如,它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我們將刺激解釋為有益或有害,以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如何行動。因此,出現的問題是:如何選擇回應感知刺激的行動,以及如何隨著時間的推移保持它直到形成特徵?
從易感性到性格特徵
這項任務從根本上取決於這個人使用和發展上述通靈能力來闡述思想、情感和行為的方式。此功能是通過心理結構實現的,心理結構包含必要的指令,以感知來自環境的刺激、解釋它、賦予它意義和評估並選擇對它的反應(遵循刺激-反應模型)。從這個意義上說,可以說心理結構並沒有改變生物結構,而是“管理”它以適應環境刺激的要求。
環境的影響
這些指令包含在各種心理程式中(根據心智的功能模型):感知、注意力、評價、解釋、記憶、情感、動機、意向性、選擇等,這些都是通過人與他們的親密環境互動獲得的學習產生的,無論是家庭、工作還是社交(依戀形象很重要)。因此,一個人發展的環境(其中主導文化具有很大影響)是知識、信仰、傳統、經驗、道德價值觀、動機等的來源,有助於這些計劃的形成。
從這個意義上說,Buss 和 Plomin 認為,有助於人格結構的各種先天或遺傳性格受到與環境相互作用的影響,並且這種相互作用在兒童早期尤為重要,儘管環境可以改變基本性格的程度是有限的。
但每種情況都伴隨著不同的環境環境,因此行為反應必然會受到它們的影響(例如,一個內向的人可能不會總是以相同的方式表現出這種特徵,無論何時何地,都會或多或少地取決於情況)。找出給定特徵是不變的還是獨立於環境情況的方法是研究它在各種情況下的行為,如果該特徵繼續以相同的方式表現出來,則可以理解它是不變的,並且是人格的一部分。
情緒在行為模式鞏固中的作用
至於某種行為轉化為人格特質,將取決於對相同結果的評估。一種行為被認為是適當的,並且會保持恆定和穩定,直到它成為一種特徵,只要它對實現預期目標有用並且我們相信它是正確的,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情緒系統對觀察到的結果的反應,因此,如果它讓我們“感覺良好”(獎勵系統被啟動,增加多巴胺的釋放,從而產生幸福狀態),它會行為反應是重複的,並且在連續令人滿意的重複之後,它將成為一種特徵。但是,如果它引起我們的不滿和不滿(杏仁核系統被啟動),它再次發生的可能性就會降低。
在這方面,心理學家 Jeffrey Alan Gray (1970) 提出了他關於人格個體間差異的結構和基礎的因數生物學理論,並描述了決定行為傾向的兩種主要生物學機制。他稱其中一個為「行為接近機制」,另一個稱為「行為抑制機制」;這些將等同於人格的基本因素,它將具有生理基礎。這種行為系統傾向於處理新的刺激和情況,並且主要通過獲得強化的可能性來啟動,這與依賴於懲罰的行為抑制機制不同。
性格:人格中習得的部分
心理結構通過此過程生成的特徵集配置了角色。德國性格構成研究員歐內斯特·克雷奇默 (Ernest Kretschmer) 指出,它“來自基於個體體質的解剖生理基礎的基本生物學特徵的集合,以及在環境和特殊個人經歷的影響下發展的特徵。這意味著性格是一個過程的一部分,是我們與環境和我們內心現象相聯繫的方式,因此,它不是一成不變的。那麼,典型的問題就會得到回答:你能改變你的性格嗎?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零件是可以成型的。
本文僅供參考,我們無權做出診斷或推薦治療方法。我們邀請您去看心理學家來治療您的特定情況。